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登记办法11月1日起施行
热点事件持续更新
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登记办法11月1日起施行
1 篇报道1 个报道来源9 小时前更新
先了解这件事
AI 综述
农业农村部公布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登记办法(试行)》,自2026年11月1日起实施,明确集体财产在注销后不得分割至个人。 该办法规范了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设立、变更及注销等流程。针对注销情形,规定其集体财产由合并或分立后的成员集体所有,严禁分割至个人。为保障贯彻,农业农村部将制定申请表并做好培训指导服务。
AI 根据报道生成 · 3 小时前更新
最新进展11月4日 05:53
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登记办法(试行)》本月起施行 注销后集体财产不得分到个人报道时间线
沿着报道,了解事件的不同侧面。
11月4日
- 东方财富·要闻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登记办法(试行)》本月起施行 注销后集体财产不得分到个人
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登记办法(试行)》自2026年11月1日起实施,明确设立、变更及注销等规范。规定集体经济组织注销后,其集体财产由合并或分立后的成员集体所有,严禁分割至个人。农业农村部将制定申请表并做好培训指导服务以保障贯彻。
本事件热度走势
- 可比范围当前
- 8
- 可比范围峰值
- 811月4日 12:00
- 近 24 小时变化
- –
02.557.510
12:0013:0014:0015:00
趋势仅比较持续完整观测到的相同主体,范围可能小于当前热度统计。移动指针或点击图表查看每小时热度;键盘可用左右方向键切换。